2015年08月10日中国新闻网,中新网8月10日电据美国《侨报》报道,在中国经过2000多年实践检验、早被纳入中国中医的“蜂疗”到了美国不但被喊“卡”,就连蜂疗中医师周新胜都被告上法庭,而且面临中医执照被吊销的危险。
美国讲究“依法治国”,但法律的依据又从何而来呢?说到底,还是经过无数实践的摸索,再通过一个个提案形成的。然而,中医在中国虽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在美国加州,却只有几十年的立法,不仅法规不够成熟,内容也比较宽泛,尤其是蜂疗,根本就是一片空白,这就是围绕着“蜂疗”到底合法与否的官司打得难解难分的原因所在。
加州针灸局VS中医师周新胜的官司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焦点:
1、“蜂疗”是否符合加州针灸法?检察官温迪(Wendy Wildlus)根据针灸法“针灸针必须是实心的、消毒的、一次性”的规定,指控蜂针违法;周则迂回反驳道,针灸法允许用动物治病,蜜蜂、蜂针和蜂毒都属动物或其一部分,因此蜂疗合法;
2、蜂针是否“消毒”?周把蜂毒比喻为酒精,本身就是消毒液,请问该如何消毒酒精?
3、蜂针是否是“一次性”?答案是“Yes”,因为蜂针刺入皮肤后会留下,蜜蜂不会像蚊子那样用同一蜂针再去蛰刺、传染他人;
4、如何解决蜂疗过敏问题?温迪称蜂疗需要过敏注射,而中医不允许注射;周回应说他用的是中草药防过敏配方,绕过了“注射”禁区。
连续4天的法庭辩论硝烟弥漫,让法官大卫(DavidRoseman)听了都一头雾水,他无法当场判定孰是孰非,只好将判决日推迟一个月,以便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消化”大量的专业术语,并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高睿)
事件后续
美华人针灸师因“蜂疗”被控 执照遭吊销两年/2015年10月10日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洛杉矶华人针灸师周新胜的“蜂针疗法”官司经过漫长的庭审,9日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法官否决了加州针灸局“蜂针疗法是严重疏忽”的指控,但建议给周新胜医师两年观察期。在此期间,周新胜中医师可以有条件地继续执业,但不得从事“蜂疗”,周新胜的中医师执照悬缓两年,两年后再完全恢复。
法官否决“严重疏忽”指控的理由是起诉书引用的证人和证词是调查员报告书中的非直接证据,而且患者证人J.R。也没有出庭。法庭认为这种证据只不过是行政式道听途说(administrative hearsay),不能成为有效的事实证据。因此,相关的指控不予采纳。
周新胜对“诊所没有抗过敏急救药品”的指控进行了辨护,表示自己用中医、中药、针灸、针剂等多种方法抗过敏和休克,得到了法庭的认可。因此,相关的指控被法官否决。
但鉴于加州中医法规没有对“蜂针疗法”的具体规范,法官只好根据病人安全的考量,建议被告两年观察期,在此期间周新胜可以有条件行医,但不得从事蜂疗,不得进行蜂疗培训,还要定期向针灸局汇报并接受其不定期检查,两年观察期满后恢复他的中医师营业执照。(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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